八、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极大地释放了科研创造活力
我院以“创新”为核心,建立符合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的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了以“报偿制度、准入制度、退出制度、配置制度、评价制度和资助制度”六大制度为核心的创新工程制度体系,为创新工程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闯出了一条新路,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是建立了竞争择优、灵活高效的创新岗位管理制度。我院各单位根据创新任务和需要设置了创新岗位,不同层级的创新岗位享受不同层级的报偿。创新岗位人员必须以公开竞聘的方式产生,并且是差额进入,在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下允许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创新单位对创新岗位人员实行严格考核,建立了准入和退出机制。创新岗位与报偿相结合的制度创新打破了原有人事制度弊端,形成了较强的竞争氛围,有效地调动了全院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科研规划、资源配置和经费管理衔接与匹配更加协调。一方面实行研究经费总额拨付制度,将相当比例的研究经费按年度总额拨付到进入创新工程的研究单位,扩大了研究所的经费自主权;另一方面,发布了创新工程研究领域指南,对不同类型研究单位分别提出加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的强制性资源配置要求。在资源配置权下放的同时,探索建立了创新经费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对“三项经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计抽查。除此之外,院对一些重大研究任务进行单独资源配置,比如,设置了跨学科研究中心和重大研究项目,另外,对研究单位的特殊需求进行补充配置,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对一些确有特殊需要的单位进行支持。新制度既突出了对重点研究和优秀单位的资源配置导向,又加大了研究所对经费的支配权和自主权,也加强了经费合规性检查力度,在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高效率和合规性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三是建立了全新的绩效评价和后期资助紧密链接的制度。科研评价制度的主要创新点在于建立了针对最终科研成果、工作绩效的注重结果的评价指标体系。科研评价指标体系以学术影响力、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国际影响力为架构,确定了28大类研究成果作为评价对象,尽可能地涵盖我院各种形式的研究成果,努力体现我院“阵地”、“殿堂”、“思想库和智囊团”的功能定位。与此同时,我院扩大了后期资助成果方式,向优秀研究成果倾斜,即对好的绩效、成果采取后期购买的方式,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逐步形成了对资源使用主体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三项纪律”建设,积极践行“三严三实”,不断改进党委集体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着力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实施创新工程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实施创新工程以来,我院在规划设计、机制建立、资源配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马克思主义研究、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人文基础学科创新以及新型传播平台建设上取得了一大批重要成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我院创新工程作出批示:“社科院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指示精神,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中央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作出突出贡献”、“社科院近年来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中外学术交流、增强学术传播能力和影响力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中宣部、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也对我院创新工程给予了肯定与支持。我院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事业的积极探索,受到全国学术界和兄弟单位的高度关注,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领域产生了良好示范效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安全部和水利部等部委的相关高校和研究单位,以及全国20多个地方社科院多次到我院就实施创新工程进行交流讨论,对我院的改革创新举措给予高度评价。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总结5年来创新工程的实施经验,根据“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战略部署,继续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进一步推进学科体系、理论与学术观点、科研方法与手段、科研组织与管理创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按照中央“三个定位”要求,努力把我院建成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家强院和居于高端水平的世界名院。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