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宝勇 (社科大党内法规与国家监察研究中心主任)
实现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永葆马克思主义革命党的初心本色,构成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指导方向和重要基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不唯除旧,更在布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革命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基础,不仅仅是一种破除旧的政治上层建筑的社会运动,更是一种新的社会建设运动。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但同时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党,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纪检监察作为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实现方式和制度特征,更为根本的是服务于“破除旧的政治上层建筑”和“新的社会建设运动”内在统一,服务于社会主义这一中国式现代化质的规定性的有效实现。加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的自我革命强化问题意识、统合理论支点、辨别知识属性、拓展比较视野,一体推进知识生产、范式创新和理论建构。
完善党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解决自我监督的世界性难题,构成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实践导向的核心问题意识。党的二十大提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全面深化反腐败斗争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行动指南,也对新时代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这突出体现在以有效的纪检监察理论支撑和保障纪检监察实践,完善党的自我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但在现阶段的学科发展中,在纪检监察学基本理论构建的系统性、基本问题研究的深入性,以及推动纪检和监察两个在本质上并不相同的知识和实践体系有效衔接贯通方面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因此,必须在理论建构的底层逻辑上,以实践为导向统合纪检与监察两种政治逻辑,在规范主体、实施保障、制度理念和规定内容等方面推动两大知识体系的整合,形成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发展的系统性理论基础。
围绕党、国家和社会间的共生关系,建构纪检监察在政党治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理论支点,构成新时代纪检监察学科发展“小逻辑”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大逻辑”的理论基础。首先是统揽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政党治理理论支点。重点围绕纪检监察在中国共产党政党治理体系中的组织形态、运行机制、治理工具和治理效能进行理论解释。以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不同维度为导向,进一步廓清纪检机关和监察机关的组织关系和权责关系,统筹纪检监察制度的体系建设和具体适用,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人才储备和选拔任用,创新纪检监察实践的治理工具和治理技术。其次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的国家治理理论支点。围绕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构形式、实现路径和机制衔接进行理论阐释。以纪检监察在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位置和功能为导向,重点完善纪检机关和监察机关相互融入、纪检规范和监察规范相互衔接,以及纪检行为和监察行为相互协调的理论建构。最后是健全社会治理,有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论支点。围绕纪检监察在社会治理结构、社会治理制度和社会治理机制中的实现形式和具体运行,解决如何推动依法治理并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如何保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以及如何实现党对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整合与代表,防止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避免社会治理体制碎片化等问题。
抓住社会科学研究的应用型特质,聚焦纪检监察学科基础性概念的应用性价值,有助于辨别纪检监察不同知识部门的基础性和专业性特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学科知识体系。一方面是基础性知识体系建构,既包括纪检监察学所属学科门类内各学科关于纪检监察学所使用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知识,如马克思主义、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法律和犯罪、政党和国家等常用基本概念的知识;又包括与纪检监察学科没有所属关系,但构成其知识来源的其他学科知识,如哲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学科关于公平和正义、市场和寻租、激励和控制等常用基本概念的知识。另一方面是专业性知识体系建构,主要包含纪检监察理论、党的纪律学、监察法学和廉政学四个二级学科所涉及的专门纪检监察知识,纪检监察政策和制度执行研究专门知识,以及党内监督与法治监督、政治监督与业务监督、党内纪检与国家监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与专责监督等专业概念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的内容、原则和适用解释。不仅如此,社会科学的知识建构还往往蕴含着其内在的价值属性,涉及价值判断和价值理性。对于纪检监察学科知识体系建构而言,党的自我革命不仅在结构形式上提供了基本框架,还为其立足的时代背景和实践目标提供了价值指向。因此,纪检监察学科知识体系建构要以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为导向,保障中国共产党始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将两个历史答案充分结合,保障党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政治实践。
立足党领导纪检监察的政治实践,拓展在中国历史和世界治理中比较纪检监察实践样态的纵横视野,有利于凸显自我革命这一新时代中国纪检监察的最重要政治属性。在纵向历时性比较方面,自我革命有助于解释古代中国国家治理包含丰富的监察制度和执行资源,但却为何深陷于历史周期率不能自拔。自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专司监察的官职安排以来,对官员的考课和监察制度在此后总体上保持着不断强化的态势,官吏选任中的廉政保障、监察与权力制衡、乡论及舆论监督、奖励与养廉制度完备,各类惩戒性律法汗牛充栋。但专司监督的机构和官员、多样的监督监察制度和浩如烟海的律令最终无法使古代中国国家治理免于历史周期率支配,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缺少自我革命的制度精神,监察权和监察官依附于皇权,最终只能形成一个特殊化利益集团。在横向共时性比较方面,自我革命有助于解释当代西方国家治理拥有繁多的监察制度和机构建制,但却为何产生了“西方之乱”的现实问题。西方国家的现代监察制度与现代官房制度相伴而生,涉及议会问责、司法问责和行政问责等诸多方面,在监察体制、监察机构和监察制度建设上不断发展完善,如日本的监察委员会制度、英美的行政监察专员制度、欧陆的行政调解专员制度,结构与形式不可谓不完备。但最终结果却是,政党的利益集团化使碎片化的利益代表性和政府必须顾及“普遍利益”,构成了最深刻的治理悖论,否决政治、寡头政治和金权政治大行其道。相较于此,“中国之治”的重要逻辑就在于,党的自我革命使中国纪检监察理论与实践服务于政党政治和国家治理在公共利益层面的共识及执行,严防公共权力被私人利益围猎,形成了政党有力、治理有效的中国实践。
总的来说,纪检监察内化于党的自我革命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政党治理和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实现方式和制度载体。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发展,要紧紧围绕新时代纪检监察实践,秉持破解自我监督这一“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的问题意识,统筹纪检监察支撑和保障党、国家与社会共生关系及党领导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理论支点,完善纪检监察学科基础性和专业性知识体系建设,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与效能研究的历时性和共时性比较视野。从自我革命视角入手揭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目标指向、知识基础、价值规定和比较优势,以深化学术界对纪检监察学科知识体系具体内容和建构方式的相关研究,彰显新时代纪检监察理论与实践的中国性和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