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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巡视监督治理效能
2025-11-28 来源:社科院专刊总第816期 作者:刘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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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诗林(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建教研部教授)

  巡视作为党委履行全面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优化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路径。巡视工作的参与主体同时也是治理的主体,巡视的价值取向与治理的发展理念内在一致,巡视监督重点内容与治理的内涵要求高度匹配,巡视工作方针与治理的内在逻辑一脉相承。可以说,巡视工作就是一个发现、治理、再发现、再治理的过程,是优化治理的重要路径。从治理的角度审视和评判巡视的功能发挥,一方面能够促使各类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用好巡视制度,更好落实巡视责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在开展巡视工作过程中更加注重提升治理效能,让巡视成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推动力量、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促进力量。

  巡视监督具有高度权威性、鲜明政治性、相对独立性、机动灵活性、系统全面性等特性,既能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统合功能,也能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纠偏功能。上级党组织派出巡视组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巡视监督,给下级党组织做一轮系统全面的“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帮助下级党组织精准发现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这实质上就是以问题为导向的纠偏式治理。由此,可以从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两个维度,构建评判巡视监督治理效能的标准。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锚定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目标,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擘画了中国未来五年的治理目标和发展蓝图。只有把准时代脉搏、顺应时代大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巡视才能完成好党和人民交予的政治任务。结合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巡视工作要将“十五五”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纳入监督重点,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责任编辑:刘颢婧(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