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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化转型引领中小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5-11-21 来源:社科院专刊 总第814期 作者:尹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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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振涛(财经战略研究院)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中国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建议》始终以鲜明的主题贯穿始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在这一宏大的国家战略叙事中,占我国企业数量绝大多数、贡献了大量就业岗位和创新成果的中小企业,其发展路径与转型方向被赋予前所未有的时代意义。《建议》虽然并未单列章节论述中小企业,但“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等明确要求,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核心篇章形成内在逻辑关联。可以说,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沃土,更是筑牢“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根基的必然要求。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和“就业蓄水池”,其活力直接关系到整个经济肌体的健康与韧性。《建议》指出,我国发展仍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有效需求不足,国内大循环存在卡点堵点”“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等挑战。这些挑战在广大中小企业身上体现得尤为集中和突出。长期以来,它们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抗风险能力弱、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十五五”时期,这些传统挑战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浪潮激烈碰撞,使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愈发严峻。《建议》强调,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而广大中小企业正是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关键节点,其数字化水平低下、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已成为整个链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这些卡点堵点具体表现为:在需求端,中小企业因缺乏数字化营销和用户洞察能力,难以精准对接和创造有效需求,导致国内大循环在微观层面动力不足;在供给端,中小企业因生产方式落后,难以满足消费升级对个性化、高品质产品的需求,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短板”。同时,《建议》将“新质生产力”置于核心地位,其特点是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已不再是单纯的企业行为,而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败的重大战略问题。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并非孤立的技术应用,而是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的系统性工程。其内涵至少体现在三个维度上,契合了《建议》的战略部署。一是运营效率的数字化,即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企业通过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优化基础管理。这响应了《建议》中“促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推进服务业数智化”的明确要求,是中小企业融入数字中国建设的“入场券”。通过运营效率的数字化,企业得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为更深层次的变革奠定基础。二是核心业务的数字化,即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企业将数字技术全面嵌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核心价值链环节。例如,一家小型制造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这正是《建议》强调的“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在微观层面的生动实践,是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具体抓手。三是商业模式的数字化。企业不再作为孤立的生产者,而是数字经济生态中的一个节点,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参与平台化、网络化的协同创新与价值共创,这契合了《建议》中“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的明确要求。当一家小型设计公司能通过大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全球客户提供“微服务”时,它们便成为了培育新质生产力的生力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创新源泉。

  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道路上,我们必须正视“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能转”四大现实障碍。所谓“不愿转”,是思想观念的滞后。部分企业家对数字化转型的紧迫性和战略性认识不足,满足于现状。所谓“不敢转”,是风险成本的顾虑。转型需要投入,而中小企业本就资金紧张,面对不确定的回报和潜在技术风险,往往踌躇不前。所谓“不会转”,是能力人才的短板。数字化转型需要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而这恰恰是广大中小企业的稀缺资源。所谓“不能转”,是外部生态的制约。市场上缺乏针对中小企业“小快灵”需求的低成本、模块化数字解决方案;数据要素市场尚不健全,数据流通和交易存在壁垒,部分地区新型基础设施覆盖不足,这些都构成了转型的“硬约束”。这些问题环环相扣,单靠企业自身难以解决,必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体系。

  推动中小企业在“十五五”时期实现数字化转型,必须打出精准有力的“组合拳”。首先,政府要更好地发挥引导和支撑作用。在政策层面,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税收优惠等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转型成本,这是落实《建议》提出的“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应有之义。在基础设施层面,要持续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向中小企业聚集的县域和园区倾斜,这是落实《建议》提出的“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和“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的具体行动。在制度环境层面,要加快“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为中小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创造公平条件,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其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大型互联网平台和“链主”企业以《建议》提出的“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为指引,开放技术、平台、数据等资源,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转型。同时,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数字金融,利用大数据风控等技术,精准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要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通过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浪潮。最后,激活中小企业的内生动力。企业家必须转变观念,将数字化转型视为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一把手工程”。企业要重视内部人才培养和数字文化建设,让数字化思维渗透到每一个环节,从最迫切、最易见效的环节入手,在转型中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建议》提出的“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独角兽企业”。

  展望“十五五”,当中小企业这千千万万的“毛细血管”被数字化的血液充分激活时,整个国民经济肌体必将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它们不再是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跟跑者”,而是能够灵活响应市场、主动参与创新的“生力军”;它们不再是就业的“容纳器”,而是能够创造更高质量就业、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稳定器”。由数字化驱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充满韧性与活力的中国经济新格局,将在“十五五”新征程上加速成形。这个新格局正是《建议》擘画的“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宏伟蓝图的生动实践。因此,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全力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齐泽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