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
数字时代如何更好聆听劳动者的声音
2022-12-19 来源:《光明日报》(2022年12月14日 02版) 作者:支振锋
分享到:

  数字技术催生新业态,也带来新的劳动形态。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要崇尚劳动,就必须尊重劳动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强调“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坚持以劳动者为本,才能更好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创新活跃,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左右。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有数据显示,当前仅外卖骑手就达到千万人规模,一些平台外卖骑手达到400多万人;平台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达到160多万人。无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活,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以从业规模最大的网约配送员、快递员为例,他们不惧风雨,使命必达,用点滴微光传递温情,成为日常生活运转的基础支撑。

  但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客观上也面临着职业风险高、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保障水平低等困境和难题。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净增249.4亿件,日均业务量3亿件,最高日业务量接近7亿件;一家头部平台的外卖日订单峰值就达5000万单。数字经济新业态飞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却被困在数字终端、互联网络、数字技术所构建的算法系统中,成为被人工智能所裹挟的“蛹”。不断缩短的单位配送时间、持续提升的配送效率、越来越心急的外卖客户、难以杜绝的恶意投诉,导致骑手“与死神赛跑,和交警较劲,和红灯做朋友”。劳动环境不佳、社会保障不够、人文关怀不足、职业发展受限,都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心头之忧。即便在传统行业,为了防止员工“摸鱼”,一些单位甚至利用数字技术对员工进行监控,使劳动者隐私权遭到侵犯,人格尊严受到贬损。

  国家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好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等的合法权益。在中央精神指引下,《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针对性政策不断出台,执法司法实践也日益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救济。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环境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国家强化引导企业优化算法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和处理,拓宽快递员救济渠道。各地不断为外卖骑手去标签、授“勋章”。在上海,快递员可以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最美退役军人”。在广州,外卖骑手可以华丽转身为“羊城工匠”。兰州新区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设驿站,提供饮水、休息、餐饮、洗衣、如厕等服务,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累可歇脚”。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一面五星红旗在100多位普通中国人手中传递,快递小哥刘阔就是其中光荣的一员。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国家要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治环境,社会要优化劳动者从业履职的发展环境,企业要构建有利于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劳动者也要积极参与、勇敢发声,营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社会和谐的职业环境。特别是在技术驱动的现代经济体系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聆听劳动者心声,实现科技向善。如此,才能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

  (作者:支振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崔岑